据页面显示内容:
录音只在车主端完成,不占用乘客流量;
保障纠纷取证,预防潜在冲突;
录音加密保存,如无纠纷7天后自动删除。
但记者乘坐的车辆并没有安装录像设备,车主表示,目前他的车里因没有车载设备,只启用录音功能,下一步公司会要求他们安装相关录像设备。
同时
此前滴滴出行推出的“短信报警”功能
扩展至烟台、江门、石家庄、
、沈阳、长春、南宁、无锡、
中山、合肥、福州、大连共12个城市
此举一出,立即引发热议。
点赞的:
市民小丽说,自从滴滴乘车安全事件发生后,她一度不敢乘坐滴滴,现在新增录音录像功能,应该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,在某种程度上可防范一些潜在风险的发生。
质疑的:
市民张旭认为,安装录音录像功能存在个人隐私遭泄露的风险。
有人建议:
提高入行门槛,保障从业者素质。
对于一些市民认为的个人隐私泄漏的担忧,河南杰和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然认为:
只要滴滴从技术层面有效解决乘客授权录音甚至录像问题,可以说从乘客的主观角度来讲,是同意把行程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保存的,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。当然,这些保存的信息,滴滴应当保证非经法律途径不得公开,否则,就构成侵犯个人隐私。
安全与隐私,效率与隐私,始终存在矛盾。录音录像也只能应对一般情况下纠纷及处理的取证。从根本上尽可能消除利用滴滴从事犯罪活动,还是要从司机准入(车牌、身份、驾照、信用)、审核方面入手,加强偏僻路段、夜间司机资格的限制。对于经过核实存在损害乘客利益的司机,滴滴应当及时处理,保障自身平台的干净。
他建议,乘客也应加强个人隐私的自我保护,在乘车过程中,要有保护个人信息、隐私的意识。
记者:梁艳
编辑:弓雪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